各院系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河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市教育科研工作实际,现就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在认真学习领会省通知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审核本单位上报的课题申报材料,保证课题申报质量,按照分配申报指标按时上报课题。
(一)选题
本年度课题类别由四类构成,即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和一般课题(小微课题)。
1.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基础、研究能力和研究兴趣,选择课题类别申报课题。
2.申报重大招标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河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保持一致;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围绕《河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课题指南”重点关注选题。
3.大中专院校只允许申报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
(二)申报方式
本年度课题实行网络申报,相关说明、申报书及要求可在 “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通知公告和省规划办管理规章专栏查询。“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服务管理平台”(http://keti.hbsjykxyjy.cn)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课题唯一官方申报系统,待市规划办确定申请人后按要求申报。
(三)申报者的基本条件
1.课题主持人资历:申请重大招标和重点资助课题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其他类别课题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硕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予以推荐。
2.课题研究经历:主持人“十三五”规划以来曾主持完成过市级以上规划课题或作为主研人(前五名)完成过省级以上规划课题;
3.研究基础:课题主持人和成员近三年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等成果。
(四)课题申报名额分配
本年度课题申报实行自由申报和限额申报两种方式。重大课题不指定选题,可自由申报;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及一般课题(小微课题)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所有推荐申报的课题均需通过市规划办的资格审查。除重大招标课题外,其他课题均由市规划办进行评审,通过者按省厅要求上报至省规划办。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初审后,按照课题类别报送课题申报材料。各类别课题均需报送《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情况简表》的文本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以及加盖公章的《课题申请汇总表》。
(二)各类别课题申请评审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为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三)各类别《课题申请评审书》需交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每题一袋,袋上粘贴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
(四)《课题情况简表》一式六份,字数限2000字以内。
(五)提交主持人职称资格证书、课题结题证书、论文原件等能证明主持人资历和研究经历及课题研究基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时间要求:课题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省通知。
科研科
2023年9月27日